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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