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要怎么送达文件资料

刑事案件法院送达文件资料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
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邮寄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