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孕妇想要离婚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还未出生的小孩的抚养权在出生后一般会直接由母亲抚养,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规定如果女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法定情形,男方要求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由其抚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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