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非法搜查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非法搜查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的: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对他人进行殴打、侮辱的;

2、情节严重且造成被搜查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而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的;

3、致使财物遭受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搜查明知不涉嫌犯罪的对象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二)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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