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互换不增加共有人,其产权人数量不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互换后,应由原房屋所有人取得互换后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是共有的,应由原共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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