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够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吗

劳动者在不重复的项目上能够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对于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劳动者可以从第三人处获得医疗费、营养费等赔偿,但对于医疗费等重复性项目,社保经办机构等不重复赔偿给工伤劳动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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