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吗

单位能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前提是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被害单位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作为被害人的单位在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中应与自然人被害人一样,拥有诉讼主体的资格,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单位被害人拥有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行使当事人的权利,履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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