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送达文书都有什么

检察院送达文书有取保候审决定书、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被害人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庭审结束后的移送物品清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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