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周转材料的账务处理原则是一致的,仅是周转材料二级明细设置不同。下面以低值易耗品为例,账务处理您参考:

1、取得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涉及)

贷:银行存款等

2、如果采用的是一次摊销法:

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3、如果采用的是分次摊销法:

①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②摊销时应按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③退库时应按其价值: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④报废时,按应补提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⑤同时按已提摊销额: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4、报废时有残值:

借: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贷:管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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