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是不能够经营的,虽然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只能进行清算活动。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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