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担责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若是公司成立的,公司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未成立的,所有发起人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条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