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支出能否按广告费比例在税前扣除

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至五十三条处理。企业的赞助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理。赞助与广告有本质区别,应该加以区别。 因此,赞助支出不得按照广告费比例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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