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原告如何陈述

法院开庭原告陈述的方式为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承认;陈述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法律理由;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进行辩驳;陈述案件主要事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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