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存在以下行为视为违规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等组织的补课;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和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从事学生课外培训的人员介绍生源、提供学生相关信息;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补课;其他。

法律依据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第三条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第四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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