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未补偿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拆迁未补偿的证明如下:

1.当事人无工作单位的,可到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或者到镇政府的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2.当事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工作单位出具在该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房改房、住房补贴以及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等相关证明,交同级房改办核实后出具审查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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