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证明怎么开

开具房屋拆迁纠纷证明如下:

1.开头要注明证明的抬头和编号,以及证明的出具单位名称和出具日期;

2.正文简要说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情况和相关权益,可以提供补偿协议内容;

3.结尾需要注明证明的有效期和出具单位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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