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农村土地转包合同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转包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合同可以写明土地转包的标题,注明转包方和承包方、转包地块名称、转包的期限、转包费、转包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转包和使用的特别约定、违约责任、争议条款、生效条件以及其他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填写签约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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