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的意向金能退吗

一、买房付的意向金能退吗

关于购房意向金是否可退还的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告知您是可以退还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购房意向金并非一种正式的合同约束力义务,它仅为房地产开发商为促进销售,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而产生的行为,故该行为并不具有法定约束力,其目的在于激发消费者购房热情并提供相应的价格优惠。

基于此,支付的意向金将视为未来付款项的预订部分,如果后续购房事宜未能顺利完成,开发商有责任将先前收取的意向金全数退还给消费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民法典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归属问题

如果说,一方的爸妈花了全款买房子,并且写上他们孩子的名字,那这房子就等于只给他们家孩子的礼物哦,这个房子算是夫妻另一半的私人财产呢。

但是如果这个房子写的是小两口其中一个的名字,或者两个人的名字都在上面,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夫妻俩共有的财产。

不过,除非父母在出钱买房的时候写下了书面的约定或者声明,证明他们只是想把这个房子送给自己的孩子,否则的话,大家都会默认这笔钱其实是送给夫妻俩的,所以这个房子也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了一部分钱(或者是先付了首付款),然后小两口一起还贷款,最后房子写的是出钱的那一方孩子的名字,或者是夫妻俩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应该被看作是夫妻俩共有的财产,而父母出的那部分钱就当作是送给夫妻俩的礼物,当然啦,除非父母亲口说了,他们只是想把这个房子送给某一方。

如果真的到了离婚的地步,出钱的那一方的孩子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的父母都出了钱,但是房子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钱的比例来分享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房子写的是夫妻俩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啦。

三、夫妻一方有房产另一方买房算第二套吗

依照我国现行的房地产买卖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当夫妇双方首次置业之时,若某一方已拥有房产,那么在此之后该家庭成员则会被认定具有一套住房。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另外一方再次进行购房交易,即可被判定为购买了第二套住房。

之所以出现此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在夫妇婚后,银行在处理放贷业务时会强制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并且会将两位配偶作为最小的购房单元来进行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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