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保证的记载事项有:表明“保证”的字样、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扥。且汇票保证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五条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第四十六条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第四十八条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第四十九条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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