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有限公司流程是:召开设立大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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