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都有以下义务与责任:1、忠于职守、依法清算、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等义务;

2、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债权和债务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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