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处罚是由哪里作出呢

对犯罪行为人的免除处罚决定一般是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作出。我国《刑法》规定,免除刑事处罚后,主管部门仍可以予以其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或者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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