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特征是法定性、自治性、公开性。公司章程有以下效力:1、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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