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性质属于中资私营企业。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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