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一百条,公司出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第一百零二条,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3、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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