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什么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为:如果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则其以及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折抵刑期。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