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在外面有了孩子怎么上户口

已婚男在外面有了孩子的,则该孩子的户口应当由其母亲携带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其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而对于已婚男在外有了孩子的情况,如果其与该孩子的母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与其结婚了的,则会涉嫌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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