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财产未分割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离婚了,请求财产分割法院不立案的,要视不予立案的原因来确定如何处理:

1、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上级法院撤销该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责令下级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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