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时间规定一月几次

离婚后探望权一个月几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孩子的父母协商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也会存在双方无法协商,经法院判决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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