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人员的工资会计分录

1、企业发放离休人员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离休员工工资(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离休员工工资(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企业发放离休人员工资,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核算;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当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由于离休员工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内,因此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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