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送给对方的东西是否要拿回来

分手后送给对方的东西不一定能要回来的。恋爱关系在性质上属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法律不能对正常的社交关系进行过度干涉。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礼物仅具有道德意义,属于一般性赠与,收受一方可不予返还。但如果双方是以结婚为前提给付的礼物,比如男方以结婚为前提给付女方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彩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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