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得的多女儿得的少该怎么赡养老人

儿子得的多女儿得少的,应该共同赡养老人。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子女以父母偏心、分家不公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是与法律相悖的。老年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子女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