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一方欠债离婚,债务的处理:

1、如果该笔债务是该一方当事人个人所借,并且用于个人的开支,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的,应当属于该当事人的个人债务。

2、如果该笔职务属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没有签名,也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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