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怎么样写

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写明当事人身份情况、案由。

2.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写明致送机关。

4.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5.最后为附项,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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