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举证: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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