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遇到家暴的,需要收集以下证据:受害人的病历记录或受伤照片;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邻居、朋友关于施暴方家庭暴力行为的证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伤害鉴定结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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