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智障儿童是有保障的。政府提供监护的是智障孤儿,一般会免费提供生活保障(如安养院、福利院)。智障者成人后父母仍有抚养义务,如父母失去工作能力或因其他原因无力抚养,则由其兄弟姐妹负责抚养。若没有亲属可抚养,则由街道办事处接手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

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第二十六条

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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