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当事人因家暴起诉离婚的,需要的证据如下:曾经报过警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书证;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对方曾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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