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去买房离婚怎么判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屋在离婚后如何分配的问题,首先我们务必明确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具体而言包括其是否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仅属其中一方单独拥有,抑或由夫妻及父母等多个主体基于特定份额共享所有权益之情形。
1、若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享所有,那么离婚协商阶段双方有权对此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提交至相关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2、如确认系对夫妻一方作出的赠与行为,则此类房产将归属于受赠一方,作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纳入资产分割范围之内。
3、假定该房产为夫妻与父母等多方按照特定比例共享所有,那么在离婚诉讼中,仅需针对夫妻双方所占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即可。
4、倘若经判定该房产乃是一项借款行为且仅向子女一方提供,这便意味着此套房产应全权归属于获得借款的一方,而余下一方在此种情况下将无权提出分割要求;但若这笔借款事实上同时给予了夫妻二人,那么在子女决定离婚之际,他们有义务共同负担该笔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输掉房子离婚怎么判
取决于特定情况。
若为在婚姻婚姻关系建立前由男女某一方所购置的房产,且双方并未对其是否作为共有财产作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此类财产将被视为购买者的个人财产,房产也随之归属于该方配偶所有。
在男女双方就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达成自愿协议的情况下,这些财产可分别归属于各自、共享或部分属于各自、部分共享的范畴,这都应在事先充分交流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