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
在未获得一切必要的行政批准之前,在古老的宅基地之上进行房屋建筑是严格禁止的。
在涉及到宅基地性质的房屋建造行为中,人们必须向当地村委员会或社区提交详尽的建设用地申请,并获取他们的签章确认。
在此基础上,还需确保规划之内的土地有正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规划之外的地方则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一旦相关内容经过审查后得到认可,将在公共场合进行公式化的展示,随后授权给县级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用地报批以及提供适用于该建筑的土地使用资格等相关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二、父母赠与的宅基地可以归还父母吗
父母所赠予的宅基地必须返还,因为此种赠与行为本就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规定,每位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仅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的归属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父母私自向子女赠送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属于非法操作,从法律层面看属无效行为,其法律效力从发生之日起便不被认可,因此在使用权到期之后,政府有权收回并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