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土地确权离婚怎么判

一、为了土地确权离婚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与集体所有,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法对此类财产进行划分。

然而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配。

在此前提之下,倘若夫妻二人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会员且具有相应的承包主体资格,那么在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就应当参照民法中有关共有物的分配原则,将承包四季土地的经营权公平地分配给双方。

若配偶一方为城镇居民,则在涉及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问题上,需在离婚诉讼中将其归属于非城镇居民的另一方所有。

若经双方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最终则须由法庭依据优先考虑子女抚养问题、女性权益以及过错较少一方权益等因素,做出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为了资产离婚怎么判

倘若离婚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之物,那么男女双方都有权提出对其均分的诉求。

而如果离婚财产原先是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将无权对此进行分割。

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他们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予以处置。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便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法院作出裁决时,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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