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儿女有继承权吗

一、土地确权后儿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城市市区土地之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所有;然而对于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而言,若无特殊规定,则一律归属为人民群众集体所有,任何组织、个人或者单位均不得非法处置此等土地所有权。

在完成土地确认之后,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其父母的土地,将取决于他们是否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经营集体之中。

若子女仍然是家庭的一员,并与他们的父母共同属于同一个承包集体,那么他们便有权继承其父母所拥有的土地权益。

若子女的户籍已经迁移出去,或者他们并不属于同一个承包经营户内,那么他们就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权益了。

因为依照我国法律,农村土地承包人仅享有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但却无权。

农村承包人的土地并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成为遗产而加以继承,只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合法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伯伯的兄弟之间有代位继承权吗

在兄弟间并不发生代位继承这一现象。

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对于代位继承的规范设定为,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先于被继承人离世的情况下,可由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行继承权;反之,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更早离世的话,则会由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揭示出来,仅有能够代位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具备享有这种权利,而兄弟仅仅处于同一等级的亲属关系上,因此并不存在代位继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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