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女出钱给婚内子女买房算婚内财产吗
若登记在父母名下,该房产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在婚后,父母为夫妇购房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按照约定办理。

此种情形下,需考察其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应被视为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
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父母留给子女的遗产算婚内财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或者是双方,通过接受赠予、或是通过成为遗产继承人的方式获取的财产时,这些财富都应当被划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如果遗嘱中早已清楚地对财产进行了划分,明确表示这些财产归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拥有,那么便应该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这类财产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也不应该被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