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3、一般的财产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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