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基地纠纷有关的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一、农村老宅基地纠纷有关的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1、协商解决。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1)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1、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所有,农户可以决定其使用方式和途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3、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

(1)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

(2)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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