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农转非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1.农转非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应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重新分配。农村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父母去世其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标准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农转非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转非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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