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给前妻儿子买房,可以离婚吗
倘若该房屋购置款项为夫妇二人共有的资产,则有权利表示反对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若对方执意支付,则可依法索取全额退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地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关于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事宜方面,二者可进行自由协商,如若协商无果,可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若该房屋系男方以其个人财产购买所得,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便归属男方所有,男方有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该房屋,且他人无权要求予以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主贷人是我离婚了房贷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倘若主贷人面临房贷困境,首要步骤便是明确相关贷款合同中所载明的条款约定。
通常情况下,贷款责任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终止而自动消除。
如果双方未能就房贷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据贷款合同、房产所有权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的经济贡献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公正裁决。
可能的解决策略包括继续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由某一方独自承担贷款责任或者通过出售房屋来解决问题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