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公婆买房我有份吗
若房产只落在先生名下,且无证据显示公婆赠予你俩,该房即视为夫家所有;若登记夫妻双人名下或有明示赠予证据,此房产便为共有;若落在公公婆婆名下,且遗嘱注明不含你的份额,则遗产分配时亦非你所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房不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在婚姻期间购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无论是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资产。
尽管在所有者姓名方面仅出现了一人的字样,然而在法律意义上,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之下,上述确认并不适用,具体如下:首先,当房屋完全依靠某一方所拥有的独立财产进行购买时;其次,若房屋为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再有就是当该房屋为某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项,而其余部分由所有权确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予以偿还贷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