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已买房理由与你借了40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一、朋友已买房理由与你借了40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在此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欠款人已经出具欠条并且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在期满之后,欠款人仍然百般推诿,拒不偿还所欠债务,那么您完全有权利依据手中的欠条直接向当地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书。

如果欠条内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您应当与欠款人进行书面沟通,明确商定还款事宜。

倘若欠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欠款,您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在法院裁决文书生效之后,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期间,他们将会依法对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以及银行存款等资产进行全面调查。

一旦发现债务人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查封、扣押。

如果债务人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又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那么他的个人信用记录将会被添加逾期还款等不良信息,从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之中。

他还可能面临着被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入境的处罚,严重者甚至会遭受司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起诉不还钱的人,利息怎么计算

我们要是想告那些欠咱们钱不给的家伙,利息怎么算呢?这可要看很多东西啦,比如借钱双方当初是咋说的,法律上又是怎么规定的,还有最后法院会怎么判。

比如说啊,要是借款合同里清清楚楚地说了要给利息,那就按那个来呗;但如果没说或者说得模模糊糊的,那就一般被看作是不用给利息的那种了。

再说说逾期还款吧,这个时候可以按照银行类似的贷款利率来算逾期利息。

当然啦,如果双方之前有特别的约定,那就得按照那个来办;如果还是没说或者说得不清不楚的,那就得看看交易方式、习惯或者市场利率这些因素来决定利息该怎么算了。

还有就是,如果借款人在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的时间范围内都没能把钱还给咱们,那他就要多付一倍的利息作为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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