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买房算首套房吗
需要审视的情况包含了当事人在婚姻持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已登记在当事人个人或与之共同拥有的名下;该房产是采用何种方式贷款,离婚之时是否已经将其所有权正式转移至当事人的配偶手中,并且查看贷款是否已经全额偿还。
若以上所有相关事宜都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那么在离婚之后再次购房便可以被认定为首次置业。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孩子父母婚后买房。孩子离婚后对方可以分吗
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假设在婚姻中,有一方的父母选择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买房产,且该房产证上仅有出资者子女的姓名,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将此房产视为该出资方父母赠予自己子女的私人财物。
在大多数人看来,这类房产应该被认定为出资者子女个人拥有的资产,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并无直接关联。
接下来我们再来探讨另外一种情况:在婚姻中,某个方向的父母为家庭购置房产,但房产证上却登记着另一方的姓名。
在此情况下,我们应当理解为他们实际上是希望将这套房产的所有权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赠送出去。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这套房产仅仅是由该方父母赠予自己子女的,否则在面临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时,我们很可能会默认为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分配处理。